商报讯 近日,根据新修订的《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强调,骑坐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则会被罚40元。昨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分别在秀英区秀华路、龙华区龙昆南路、琼山区凤翔路以及美兰区白龙北路等路段进行观察,在所见到的电动自行车中,大多数的车手都没戴安全头盔,少数戴安全头盔的主要是女性或年纪大的人以及电动车营运者。

  海口电动车主不戴头盔人数居多

  昨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在海口市主要干道观察发现,过往各种牌子的电动车,大多数的驾驶员都没戴安全头盔,而他们不戴头盔的理由却是五花八门,少数戴安全头盔的主要是女性或年纪大的人以及电动车营运者。

  记者在琼山区凤翔路路上观察了几分钟,过往约42辆电动车中,只有7位驾驶员戴了摩托车头盔,而这7位车主中5位是电动车营运者。

  在龙华区龙昆南路与海德路交叉口,一位骑电动车的中年男子停在路边等待红绿灯,他既没佩戴安全头盔,车上也不见头盔的影子。当记者询问其为何不戴头盔时,他表示,自己就到前面办点事,十几分钟的路程,没必要戴。

  在秀英区秀华路,一位头戴遮阳帽的中年女士骑着电动车来到秀英区人民政府门口,记者发现这位女士从上到下都穿戴防晒服,却唯独没有戴安全头盔。“这气温那么高,再戴个头盔那不闷得慌吗?”这位女士说,她并不知道骑电动车也需要佩戴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