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同时强调,各市县委组织部要会同本市县纪委、检察院、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查核机制,结合举报情况成立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专项查核组,及时查办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各市县委组织部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专人值守“12380”平台,及时受理举报、专门登记、快速转办。此外,对举报案件,要快速查核处理,还要落实查核责任。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将对各市县落实换届风气监督责任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并派出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组,查验相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旨在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和我省《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压实换届风气监督有关责任,进一步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下一步,各市县党委要按照省委的要求,充分认识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换届风气监督有关责任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