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团伙盗窃汽车案件,被告人陈某、黄某、吕某、吴某、何某在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白沙县、澄迈县和屯昌县共6个市县,5人合伙实施11起盗窃汽车案,在三个多月内,利用“六角”钢条和套筒工具分别破坏汽车门锁和点火开关,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近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秀英区人民法院获悉,该5名被告人陈某、黄某、吕某、吴某、何某因犯盗窃罪,被秀英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八个月、六年、五年六个月、五年六个月、三年,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8000元、6000元、6000元、4000元。

  疯狂作案

  3个多月

  在6个市县

  实施11起汽车盗窃案

  总价值人民币363226元

  盗窃地点一:三亚1起

  2015年3月3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黄某、吴某窜至三亚市天涯区某村,由黄某望风,吴某使用“六角”钢条和套筒工具分别破坏汽车门锁和点火开关,将被害人柯某的面包车盗走。后吴某将该车以人民币20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36708元。

  盗窃地点二:海口6起

  2015年4月19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吴某、何某驾驶摩托车窜至海口市秀英区海盛路一店铺门前,由何某望风,吴某使用“六角”钢条和套筒工具分别破坏汽车门锁和点火开关,将被害人曾某新购买的面包车盗走。后吴某以人民币7000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他人。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41944元。

  2015年4月28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黄某、吕某、陈某和同伙“阿四”(另案处理)结伙窜至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一村,由吕某、陈某望风,“阿四”和黄某使用“六角铁”钢条和套筒工具分别破坏汽车门锁和点火开关,将被害人蔡某的面包车盗走。后吕某以人民币4000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他人。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29260元。

  2015年5月16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黄某、陈某和同伙“阿四”(另案处理)驾驶一辆长安面包车窜至海口市秀英区海盛一商铺门前,由陈某望风,“阿四”和黄某使用“六角”钢条和套筒工具分别破坏汽车门锁和点火开关,将被害人罗某的汽车盗走。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27412元。

  2015年5月20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黄某、陈某和同伙“阿四”(另案处理)窜至海口市龙华区一商铺门前,由陈某望风,“阿四”和黄某使用“六角”钢条和套筒工具分别破坏汽车门锁和点火开关,将被害人李某的厢式货车盗走。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439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