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交、出租汽车CNG用气价格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即: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CNG用气价格海口地区仍为4.16元/立方米(等值换算为5.78元/公斤);其它市县仍为4.36元/立方米(等值换算为6.05元/公斤)。

  同时,省物价局要求CNG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政府价格政策,做好产销衔接工作,保障市场供应,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加气站醒目位置标明各类车用压缩天然气车辆用气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