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干部任免信息
(2017年2月至4月)
陈德然同志任市纪委、市监察局第二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主任,免去其市纪委、市监察局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汪哲之同志任市委督查室主任,免去其后安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职务;
李夏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挂职锻炼,时间一年);
赖瀚卿同志任市农业局局长助理、党组成员(挂职锻炼,时间一年);
林权同志任市扶贫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挂职锻炼,时间两年);
柳亚文同志任万城镇党委委员(挂职锻炼,时间一年);
免去程燕芸同志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结束挂职锻炼;
免去刘秀同志共青团市委副书记职务,提前结束挂职锻炼;
免去郝志鹏同志市水务局副局长职务,结束挂职锻炼。
黄文同志任万城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当选为万城镇人民政府镇长,免去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温国仁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周德峰同志任市扶贫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免去其南桥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结束挂职锻炼;
黄俊斌同志任市委党建工作巡回检查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山根镇党委委员、副书记(挂职);
免去林兴胜同志礼纪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林凡同志任礼纪镇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李友明同志任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其万城镇党委副书记、委员、镇长职务;
免去唐敏智同志后安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林道军同志任后安镇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职务;
吴立同志任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黄众强同志任万城镇党委主任科员;
朱厚强同志任北大镇党委委员、副书记(挂职);
陈建宏同志任南桥镇党委委员、副书记(挂职);
蔡俊海同志任三更罗镇党委委员、副书记(挂职);
免去黄立新同志万城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结束挂职锻炼;
免去曾国铭同志三更罗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结束挂职锻炼;
免去吴关锋同志和乐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结束挂职锻炼;
免去周朝宁同志东澳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结束挂职锻炼。
范森宏同志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免去其共青团万宁市委书记职务;
符海虹同志任共青团万宁市委书记,免去其大茂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职务;
李婷婷同志任市委组织部主任科员,免去其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才雄同志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其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职务;
茹祥同志任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免去其市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林树斌同志任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忠发同志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兼),免去其市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职务;
杨树茂同志任市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黄忠辉同志任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鹏同志任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符祥平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
符会川同志任市民政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崔天星同志兼任市热带作物技术开发中心主任;
免去陈祺琳同志市纪委、市监察局第二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主任职务;
林东成同志任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副局长(正科级)、党组成员,免去其市委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陈宇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正科级),免去其市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绪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因市卫生局机构撤销,其原任副主任科员职务自然免除,保留副科级待遇;
杨浪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科员,因市卫生局机构撤销,其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肖郑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科员,因市卫生局机构撤销,其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何海林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科员,因市卫生局机构撤销,其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钟逸同志任市人民法院和乐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陈运连同志任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梁其云同志任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免去其市人民法院和乐人民法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