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邝清晶 通讯员 毛雨佳  蔡莉)2016年初,海口市正式启动“三年棚改计划”,将陆续对海口市区50多个老旧棚户区和城中村进行拆迁改造,藉此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海口城区的许多地方,无论是临街铺面还是背街小巷,很多的房屋都被圈上了大红色的拆字,每个拆字背后都是一笔笔的拆迁补偿款。近日,记者获悉一宗兄妹间因拆迁补偿引发的继承纠纷案,因对遗产分配份额有争议,四个姐妹将三个亲兄弟告上法庭。

  矛盾:祖屋获得拆迁款,然而女儿没分?

  李善财,海口市某村人,育有四女三子,1985年去世,生前并未留下任何遗嘱,身后留下一套700多平方米的院子给妻子张春梅与子女们居住。1988年,李善财的三名儿子因分家将父母的房屋与空地进行了分割,母亲张春梅由三兄弟轮流赡养。2011年,张春梅去世,并未留下遗嘱。

  2015年底,因海口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征收了李善财、张春梅夫妇留下的某村60号房屋,并向李善财、张春梅夫妇的三名儿子李建国、李建军、李建华发放了征收补偿款和其他奖励性、补助性款项若干。

  李善财的四个女儿(李大梅、李二梅、李三梅、李小梅)在得知祖屋因拆迁获得大笔补偿款后,找到自家三位兄弟(李建国、李建军、李建华)要求分配一份拆迁款,三兄弟予以拒绝。为此,亲兄妹间争吵不休,僵持不下,最终四姐妹选择走法律途径。

  2016年10月,四姐妹一纸诉状将自家三位兄弟诉至法院,要求三兄弟共同向四姐妹每人返还四姐妹应分得父母遗产因拆迁所得利益262.5万元的七分之一,即每人37.5万元(以实际获得利益的七分之一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