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刘某富供述,他和广州易学公司不仅仅只是培训与被培训的关系,“试题跟答案我们从他(广州易学)那里拿,包括培训员工的话务表也是。”刘某富称,他们每卖出一套试题答案,广州易学公司都会得到20%-30%的提成。据刘某立称,公司所用的账户不仅仅是他们自己在用,还有其他同他们公司性质相同,但均又独立的培训公司在使用。

▲庭审现场▲庭审现场

  以老带新培训员工 分工明确进行考核

  招聘人手后,刘某富采用多种方式培训员工。最开始是刘某富和刘某立两人对新员工进行“以老带新”的培训。后来,刘某富还会带员工到广州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在去年6月底到9月末,我带着招聘来的3名员工前往广州易学教育进行培训。”刘某富供述,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三名员工同样作为“招生老师”,进行销售试题,期间可以拿到提成和底薪。

  刘某富认为员工培训不但要“走出去”,还要“引进来”。在此期间,刘某富也聘请了有经验的人到公司指导工作。据悉,被告人吴某民就是刘某富聘请到公司来培训员工的。

  “我是通过吃饭和刘某富认识,到湖南衡阳的公司后,我的工作就是看qq和打电话,销售一些医院类考试的课程,我的业绩有8万多,钱都是通过微信转账或者现金支付。”初中未毕业的被告人吴某民接受采访时称,他的工作内容非常的简单,只需要看一遍就会,根本谈不上什么套路。对于自己所做之事,在面对媒体采访时吴某民不断重复:自己犯下的罪行自己承担。随后,吴某民将头埋在两肩之间,不愿再多讲。

  据了解,在行骗活动中,刘某富负责行骗过程的决策事项,刘某立负责员工的招聘、日常管理,并提供个人银行卡用于接收诈骗款项,方某明、曹某、张某3人担任组长角色,分别负责对其他员工进行纪律考核和管理工作。

  刘某富、刘某立等人诱得考生上当后,即要求他们将款项汇入账户名为刘某立、李某飞、张某武、李某权、岳阳启程公司、广州易学公司等银行账户中。据悉,该公司员工底薪为1800-2000元,再按照诈骗所得给予5%至10%的提成作为奖励,由被告人刘某富的妻子滕某艳用刘某立的支付宝账户给各员工发工资及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