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张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龙华区法院依法对张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拘留所门口,张某信誓旦旦地向执行法官承诺说还钱,博得申请执行人师某的谅解后,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约定还款日期,法院解除了对张某的强制措施。但是张某并未依约履行法律义务,而是玩起了“猫腻”,私自将法院查封的车辆转移。同时,张某拒不提供该公司资产情况的财务报表等相关材料,导致法院无法对该公司的资产及经营情况进行评估鉴定。随即张某又玩起了失踪的把戏,一听是执行法官电话立刻挂断,之后再也不接电话,四处藏匿规避执行。

  因张某拒不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采取转移财产的手段规避和阻碍法院执行,情节极其恶劣,法院遂将张某以涉嫌拒执罪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涉嫌犯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张某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执行法官仍不放弃执行,向张某释法析理,面对着最高七年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张某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迫于压力,张某将案款145万元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该案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