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和《海南省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海南将加大力度促进总部经济发展,以加快海南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
海南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具有生态环境、经济特区和国际旅游岛三大优势;当前正在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有着建设自贸区(港)的体制机制优势和政策优势,目前海南已成为国内外投资者关注的重点区域。
这次出台的工作意见共八项条款,分别就发展目标、重点区域、财力保障、扶持政策、招商推介、人才政策、工作机制、政务服务提出了具体意见。回答了总部经济怎么发展、在哪发展、有何优惠、有何便利等问题。
据介绍,海南省定的目标任务是2018年全省总部经济工作全面起步,2020年总部经济基本成形,2025年基本成势。将总部经济重点发展区域集中布局在海口市和三亚市。
为引导总部经济集聚发展,省级财政对海口、三亚发展总部经济给予支持,其中,对新引进总部企业地方财力贡献和现有总部企业新增地方财力贡献的省级财政留成部分,按照“前三年100%、后两年50%”标准奖励海口、三亚,由两市用于发展总部经济。对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专业人才,其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享受出入境、居留、落户、社会保险、医疗保障、人才安居、入园入学、就业等方面的便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