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海南万宁未批先建的月岛围填海工程停止建设。中新社记者 骆云飞 摄资料图:海南万宁未批先建的月岛围填海工程停止建设。中新社记者 骆云飞 摄

  中新网7月25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为切实提高滨海湿地保护水平,严格管控围填海活动,通知从五方面提出要求,包括严控新增围填海造地、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组织保障等。

  通知介绍,滨海湿地(含沿海滩涂、河口、浅海、红树林、珊瑚礁等)是近海生物重要栖息繁殖地和鸟类迁徙中转站,是珍贵的湿地资源,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近年来,我国滨海湿地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长期以来的大规模围填海活动,滨海湿地大面积减少,自然岸线锐减,对海洋和陆地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通知指出,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切实转变“向海索地”的工作思路,统筹陆海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现海洋资源严格保护、有效修复、集约利用,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贡献。

  严控新增围填海造地方面,通知要求,严控新增项目,严格审批程序。完善围填海总量管控,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新增围填海项目要边施工边修复,最大程度避免降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未经批准或骗取批准的围填海项目,由相关部门严肃查处,责令恢复海域原状,依法从重处罚。原则上,不再受理有关省级人民政府提出的涉及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胶州湾等生态脆弱敏感、自净能力弱海域的围填海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