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

  1、关于学用结合还有差距的问题。省委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查找学习贯彻中存在的“温差”“落差”“偏差”,真正从思想根源和政治上查找问题,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见真效。一是在全省2.3万个党支部、50余万名党员中开展“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实践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实现了全覆盖。各位常委带头深学细悟、笃行实干,采取集中培训、专家讲座、在线学习等方式,推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往深里去、往实里去、往心里去,扎实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二是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宣传、大宣讲”活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于7月27日和8月30日进行了2次专题学习。举办了5期省管干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专题培训班,集中轮训。围绕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举办领导干部周末学习系列专题讲座,开拓干部视野。各市县、各部门、各单位纷纷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省各市县开展习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宣讲报告5000余场,直接听众50余万人。通过开展“万名党员进万村讲万场”活动、设立“新时代琼崖传习所”、赠阅学习“口袋书”、开办网上学校、推送微信短信等方式进行宣讲,受众超过1000万人次,实现学习宣传全动员、全方位、全覆盖。三是把习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细化分解为350多项工作任务,把中央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和第一次办公会议的部署,分解为海南能够牵头推进落实的21项重点事项和12个先导性项目,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深改组会议、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措施,逐一明确分工、定责到人、推进实施。

  2、关于落实习总书记对海南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省委常委会专题学习讨论,认真汲取海南曾经出现的汽车走私事件、房地产泡沫、国际旅游岛建设初期房价大涨等历史教训,保持清醒头脑,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把控能力,扛起历史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坚决做到不走弯路、不折腾、不错失历史发展机遇。二是将每年开展一次对贯彻落实习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问责,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三是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严格实施并逐步完善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真正把绿水青山变成老百姓的金山银山。认真整治填海造地乱象,已完成全省184宗填海造地项目中的156宗核查工作,对围填海违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34件、处罚金额逾3亿元,对儋州海花岛、万宁日月岛、三亚凤凰岛、海口灯塔酒店、海口南海明珠等5个填海项目开展海洋环境影响后评估,启动整治修复工作。四是坚决遏制炒房炒地投机行为,严格实施全域限购等政策,海口、三亚分别出台房地产调控强化措施。1—7月全省商品房销售稳中有降。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的意见》《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致力解决本地居民的住房需求和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

  3、关于脱贫攻坚领导不力的问题。一是召开省委七届五次全会,出台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举措,在精准上下功夫,确保如期脱贫。二是多次召开书记专题会、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全省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汇报。29位省领导定点帮扶29个深度贫困村。三是成立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下设10个专项工作组,省委成立9个脱贫攻坚战督查组,各市县设立乡镇脱贫攻坚大队231个、行政村脱贫攻坚中队2553个,全面建立从省到自然村的五级战斗体系。四是完成对全省527万农村人口的拉网式大排查工作,已精准识别出全省共有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3.31万户、贫困人口12.26万人(排查前为9.15万人)。五是以大比武的方式,对全省18个市县和洋浦开发区的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六是对乡镇党政一把手和贫困村干部进行“脱贫攻坚”专题培训。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的干部进行调整,截至8月底已有7名乡镇党委书记、20名驻村第一书记、18名村党组织书记被撤换调整。七是组织开展全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1—8月,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96起,处理662人,给予纪律处分287人,问责227人,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120%、111.5%、36.7%和628.8%。

  (二)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全面领导偏弱偏软,存在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省委坚持把“两个坚决维护”作为省委常委班子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带头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对党绝对忠诚,坚决抵制和反对“七个有之”,旗帜鲜明反对两面派、两面人,严肃查处搞“小圈子”等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二是研究起草《关于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对选人用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一起。三是认真抓好《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四是根据2017年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为“一般”的省农信社党委、白沙县委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五是对群众长期反映强烈的“菜霸”“砂霸”“运霸”、吸毒贩毒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截至9月6日,成功打掉涉及“菜霸”问题的涉黑团伙1个,破获“砂霸”案件12宗、涉黑涉恶犯罪团伙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32人;7月17日以来,破获毒品刑事案件45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98名,缴获各类毒品15.3千克,收戒收治吸毒人员700名。六是研究制定《2018—2022年海南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19—2023年全省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七是整治市县党校乱象,保亭县委党校收回培训中心对外承包经营权问题已进入法律程序,三亚市委党校已停止对外营业。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问题整改,分析研判我省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风险防控体系。二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监督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党组)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考评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民主生活会、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纳入巡视巡察监督重要内容。三是定期分析研判全省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四是加强对用财政资金编印的内部资料的规范管理,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审批监管制度,切实落实主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五是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整治。着手修订《海南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娃娃抓起。六是召开省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对全省宗教工作方面的问题整改作出部署,对文昌市宗教场所张贴宗教标语问题进行排查整改。开展党员参教信教问题大排查。

  (三)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问题丛生的问题。省委严格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好干部”标准,落实“认识好干部、培养好干部、用好好干部”十条贯彻措施,进一步净化选人用人风气。一是召开全省组织工作会议,及时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重点部署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中关于党的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二是重新审核排查2017年2月至3月省委研究的3批73名省管干部选任程序,对未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6人进行重新排查、查核。三是对3名新提拔干部“不认同率”超过5%的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129名领导干部履行民主推荐程序不规范和8人次领导干部超职数配备问题进行纠正,对离任的7名县(市、区)委书记补充离任检查,完成78份干部档案信息重新认定和7859份干部档案散材料装订工作。四是对超职数配备省政府副秘书长的问题进行整改,免去6名同志的副秘书长职务。五是纠正了省直单位一副厅长在诫勉期内违规提拔的问题,调整为副巡视员。六是逐个分析考核73名市县党政班子挂职干部,并将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分类处理。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一是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颁布以来发展党员中存在的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全面摸排,建立了工作台账。二是指导3家超过12年未进行换届选举的省属企业党委严格按照倒排表推进换届选举工作,其中2家省属企业已完成党委主要领导的调整。三是在“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中,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问题。四是制定出台《海南省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研究制定我省抓基层党建约谈办法。五是在全省开展2018年度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年中调研督导。六是在各市县就发展党员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发展年轻党员工作台账,以返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复员退伍军人、务工经商人员、致富能手等为重点,做好优秀青年农民的联系和培养工作。七是对陵水县将7名老党员评为不合格党员凑数的民主评议结果予以撤销,对陵水县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3、关于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关于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担当,教育引导各级干部带头履职尽责,激发干事创业活力。二是深入贯彻《海南省市县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海南省市县党群和人大政协工作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考察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海南省领导干部日常考核暂行办法》《海南省领导干部差异化考察办法》,改进考核方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引导各级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三是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着力增强干部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提高各级干部贯彻新发展理念和中央赋予海南各项政策的能力。四是对不干事、不担事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今年7—8月共查处问责261人,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四)作风建设方面

  关于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和“四风”问题频发的问题。一是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我省实施细则落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既盯重要节点,又抓日常监督;既加强明察暗访,又注重深挖问题线索,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今年7—8月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305起,处理414人,平均查处问题数、处理人数与上半年月均数相比,分别上升30.6%、18.6%。二是坚决整治“文山会海”。对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严格实行年度计划管理。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时间,没有实质性内容、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一插到底的不搞层层传达,能文件传达的事项不开会,不要求与会议内容关联度不高的市县和部门参会,尽量以电视电话形式开会。严格控制发文数量,没有实质性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切实改进文风,严格控制文件篇幅。三是开展全省党政机关超标办公用房和违规占用公务用车清理工作。目前,98个省直单位和18个市县在办公用房方面已全部自查清理上报,326个省直单位和19个市县在公务用车方面已全部自查清理上报。四是集中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公务车、油卡和乘坐公务舱问题专项治理。五是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利用信访、12388举报电话、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举报,发现问题线索。在今年中秋、国庆前,印发重申纪律要求、加强正风肃纪的通知,制定明察暗访工作方案,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六是将领导干部履职待遇和公务支出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纳入考核项目,作为领导干部2018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五)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区域性、领域性腐败问题突出,执纪问责宽松软的问题。一是不折不扣依规依纪依法处置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了省民宗委原党组书记、主任吉明江,省农信联社原党委书记、理事会理事长吴伟雄,原省林业厅副巡视员王春东,白沙县委原常委、副县长邢诒仪等一批违纪违法典型重大案件。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2259件信访举报件统一接收登记、逐件建档管理,根据举报内容和管辖权限实行分流转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办理1134件,转有关职能单位办理1125件。二是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减存量、遏增量。今年7—8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1286件,谈话函询160件,立案602件653人,结案46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9人,移送司法机关18人。7 —8月平均立案件数、结案件数、处分人数与上半年月均数相比,分别上升30.6%、28.3%、22.0%。三是针对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利益链等问题,相关职能部门深入查找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刚性约束。四是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省纪委监委与省审计厅建立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与省生态环境厅建立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协作配合机制,与公安部门建立工作会商、同步侦办、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全省统一指挥机制,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

  2、关于巡视巡察工作质量需进一步提高的问题。一是加强巡视工作组织领导。省委“五人小组”、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听取巡视工作情况汇报,七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撤点仅33天,省委“五人小组”就听取综合汇报。健全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制度,出台《关于推荐巡视监督重点和单位的办法(试行)》,规范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向巡视组通报情况工作,提高信息提供质量。二是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出台《被巡视市县和单位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清单》《省委巡视整改监督责任清单》,明确被巡视党组织、纪委、组织部及巡视机构的整改责任。将巡视整改情况纳入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主要考核项目,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巡视机构与纪检、组织、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调,对巡视移交的线索及时跟进,优先查办。截至目前,根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和被巡视单位共立案180件274人。三是对市县巡察工作加强领导和指导。起草《海南市县区巡察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县区党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机制的通知》等文件,对市县每轮巡察综合情况报告及党委书记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实行报备审核制度,压实市县党委抓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聚焦脱贫攻坚,深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巡察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提高,截至目前,全省26个市县区巡察共发现问题5669个,推动立行立改1306个;发现问题线索942件,涉及1574人,立案查处246件286人。

  (六)对上次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关于上次巡视整改任务落实不到位,移交的问题线索调查处理不彻底的问题。坚持“新官理旧账”、系统整改。组织专人对2014年中央第七巡视组移交的213件问题线索开展“回头看”,并建立台账,经逐一对账核对,梳理出反映党员领导干部收受贿赂、插手工程、套取财政资金等方面问题核查处理不彻底的5件问题线索,开展专项处置,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确保整改不留尾巴、不留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