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为警示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一批违法入市货车车辆予以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文明行车,共创全市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了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2条的规定,违法入市的货车均处以100元罚款的处罚,记3分。
货车限行范围为东至滨江路(含),西至丽晶路、丘海大道(不含),南至椰海大道(不含),北至海岸线形成的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含海甸岛。
限行管理对象和时间为所有货车,包括微型、轻型、中型、重型货车、牵引车、挂车、三轮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及专项作业车(不含皮卡车)。
周一至周日上午6:00至9:00,下午16:00至19:30禁止通行。中型(含)以上货车周一至周日上午6:00至晚上21:00禁止通行。
货车实行全天24小时禁行管理路段包括:滨江路(白龙北路与长堤路、新埠桥交叉口至新大洲大道与南渡江第一大桥交叉口路段);海秀快速路(国兴大道上桥口至长滨路上桥口双向道路,含各上下快速路匝道);长天路(滨海大道与长天路交叉口至长天路与海盛路交叉口全段);国兴大道(南大立交桥国兴大道下桥口至国兴大道与琼州大桥上桥口全段)。
禁行管理对象为所有货车,包括微型、轻型、中型、重型货车、牵引车、挂车、三轮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及专项作业车(不含皮卡车)。(邓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