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日报10月24日讯 (记者 李晶晶)今日从市合管办了解到,海口市2019年度新农合征收工作已启动一个月,目前已有12万人完成缴费。明年我省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220元。我市征收时间截至2019年1月31日,逾期原则上不再征收。

  据了解,凡在我市常住的农村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以家庭(户口簿上的人数)为单位参加新农合,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随父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在本市已办理居住证的外省、市农村居民,如自愿参加本省新农合,必须提供本省居住证,以及户口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未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医保(或新农合)证明。新农合缴费征收原则上仍以户为单位,全省范围内实行以居民健康卡替代新农合证,凭居民健康卡完成2019年度新农合个人缴费征收。海南省将于2019年底前基本实现居民健康卡完全代替新农合证进行征收缴费就医报销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