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魏铭纬)商报记者从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海南省内短途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按照同网同价的原则,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具体最高限价为0.18元/立方米(含税)。

  据了解,管道运输经营企业在不超过最高限价的基础上,结合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可与用户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同时,为保持洋浦经济开发区天然气用户管道运输价格稳定,在下个调价周期前,暂按现行价格执行。此外,海口福山天然气利用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福山油田花场站——老城站的输气管道运输价格另行制定。

  据悉,省内短途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是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文件和现行《海南省定价目录》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省内短途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促进天然气管道运输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成本和营运情况而进行的调整,自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同时废止《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核定东方1-1和福山气田天然气价格与管道运输费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