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严惩火灾肇事者

  一人放鞭炮引火灾被拘7日

  海南日报那大4月12日电(记者周月光 通讯员李珂)森林防火无小事。儋州市王五镇郑文透等清明祭祖燃放鞭炮,引燃杂草发生森林火灾,被儋州市森林公安局依法治安拘留7日并处罚款。

  4月6日中午,儋州市防火办接到火情报告,在“环岛高速”西线段492公里处发生森林火灾。儋州市森林消防队和白马井消防大队迅速到达火场。在附近巡查的儋州市王五镇流方村支书羊荣亮等也赶到火场参与灭火。12:40,火灾被扑灭。森林过火面积0.6亩,主要树种为桉树,无人员伤亡。

  儋州市森林公安局查明,4月6日上午11时许,流方村村民郑文透与10多名同族祭扫祖坟,燃放鞭炮引燃杂草,导致林木起火。

  4月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儋州市森林公安局对郑文透治安拘留7日并罚款500元,对郑荣、郑文何各罚款200元,对其他涉及人员进行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