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年海南省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1月9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部署要求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启动交通安全执法站,全力保障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群众出行,努力实现2020年春运期间“三个不发生”的目标,即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不发生因管理原因导致的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不发生公路“三乱”行为。
据介绍,2020年春运是近8年最早的春运,春运期间,人流、车流、物流高度集中,公路保安全、保畅通任务重、压力大。2020年春节时间在1月底,春运伊始即遇学生放假离校、务工人员返乡,节前客流高峰来的更早更急,自驾车与长途客运、旅游包车相织,交通出行方式更加多元。
加上当前海南省自由贸易区(港)基础建设项目增多,客、货运车辆流量加大,自驾旅游明显增多,冬季省外“候鸟”入岛旅游等因素的影响,春运前期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将比较严峻。中期中短途旅游、春节走访探亲、自驾游、乡村游等多种出行汇成的人车流高峰,特别是春节期间的中短途旅游、春节走访探亲、自驾游,将呈现春节假期开始和结束两端潮汐式的高峰交通特点,期间港口码头、旅游景点周边车流量大,管控压力加大。后期回程返回内地上班、上学客流,农村地区民俗活动增多,交通事故防范压力增大。春运期间,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超速驾驶、疲劳驾驶、货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将是交通违法的主要类型。
省交警总队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依托“路长制”警务机制,全警动员,1月10日起,要最大限度将警力、装备投向一线,启动全部交警执法站和临时执勤点,充分发挥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作用,从严从细从实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做到网上网下紧密结合,城市、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四大战场齐发力,紧盯春运返乡返程高峰、春节、元宵节等关键节点,严查严管“两客一危一货”和校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依法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货车违法载客等重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黑车”、“宰客”、“盗抢骗”等突出违法行为;治安、刑侦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车闹”、“霸座”、阻挡车门等危害运输秩序和运行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要严密路检路查,提高现场管事率和查纠率,严查高速公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高速公路违规上下客、货车超载、禁行车辆人员上高速公路等严重违法行为;要严查国省道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车、违法会车等违法行为,严管货车通行秩序。城市道路要以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和春节、元宵节为重点,要狠抓秩序管理,严查酒驾醉驾、乱停乱放、占道、逆行等违法行为,严防发生恶性事故;要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管控,紧紧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充分发挥乡镇交管站、农村劝导站和乡镇交通安全员、农村劝导员等“两站两员”作用,及时劝导、纠正客车、校车、面包车超员,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未悬挂牌照、未戴头盔、超员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
省交警总队要求,要会同有关部门,针对可能发生的恶劣天气、交通事故、拥堵等突发事件,提前完善相应的道路交通应急预案。要提前部署事故处理、道路施救等应急处置力量、储备防雾防雨等应急设备和物资,特别要落实隧道应急救援力量,确保一旦发生警情、险情能快速处置、快速施救、快速恢复交通。
遇高速公路拥堵,要充分利用警用摩托车、警用电动车等交通工具快速出警处置。要加强空地联动,充分利用无人机开展空中巡查,加强对交通流量的监管,实时查处及曝光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货车不按规定行驶、逆行等路面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处置交通事故及其他突发情况。要用好雾区诱导防撞系统和可变限速测速板等科技设备,做好“降速、控距、亮尾”管控工作,视情、分级采取远端控制、主线分流等措施,对于大雾能见度低、道路积水湿滑等严重影响通行安全的,要果断采取封闭高速公路等措施。要会同保险行业加强“警保联动”,在大流量路段及服务区增设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点,严防因小事故造成大拥堵。要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优化交通组织,全力保障运输生产生活必需品车辆的顺利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