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海南登革热等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保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省卫健委下发《关于做好登革热等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全力做好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防控

  《通知》指出,夏季是各类重点传染病多发季节,是登革热等传染病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霍乱等肠道传染病也进入流行高峰。此外,随着复工复学推进,学校等集体单位手足口病、季节性流感、流行性腮腺炎、猩红热、麻疹、风疹等呼吸道传染病发病风险亦增加。新冠肺炎、登革热、寨卡病毒病、基孔肯雅热、疟疾、脊髓灰质炎等传染病输入风险持续存在。

  各市县要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传染病防控工作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疫情研判预警,依托各级联防联控工作制度,加强统筹和部门沟通协调,完善部门间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狠抓重点环节,提早部署,确保各项预防控制措施落在实处。

  《通知》要求全力做好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防控。各市县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登革热防控经验,强化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落实,通过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综合灭蚊防蚊工作,切实有效防范登革热、寨卡病毒病等蚊媒传染病传播流行。要加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培训,提早做好登革热NS1抗原的储备,利用登革热NS1抗原早期检测方法,强化病例监测与管理,对登革热病例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处置。要严格落实病例隔离治疗和紧急灭蚊等防控措施,防止疫情传播。要强化以清除蚊虫孳生地为主的综合防蚊灭蚊措施,加强蚊媒密度监测,及时预警,坚决铲除蚊虫孳生环境,结合灭蚊效果评估结果,科学开展用药灭蚊,严防疫情暴发。要根据既往疫情情况,分级储备消杀药械,发生疫情时做到有急能应。

  扎实落实学校等重点场所手足口病、流感等传染病防控

  《通知》要求各市县要重点加强手足口病、流感、腮腺炎、麻疹、风疹等的流行病学监测和病原学检测,加强对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聚集性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指导和督促学校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好晨检巡查、缺勤登记、疫情报告、清洗消毒、通风换气、环境卫生管理、预防接种查验证等传染病防控措施,科学有序处置各类传染病疫情。要积极开展手足口病疫情风险预警,指导托幼机构开展环境清洁和勤洗手等健康促进活动,加强EV71灭活疫苗使用技术培训,积极开展疫苗接种工作。要加强手足口病、流感的早诊早治,减少重症和死亡。

  积极防范处置输入性传染病。各市县要密切关注全球重点国家和地区的新冠肺炎、登革热、寨卡病毒病、疟疾、脊髓灰质炎等疫情及防控工作进展,及时开展疫情形势研判和风险评估,加强针对各类输入性传染病的防控技术培训,落实各类检测试剂储备。要健全和海关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口岸地区的卫生检疫。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追踪密切接触者(共同暴露者),及时采集实验室标本,落实疫点疫区消毒处理等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通知》各市县要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在传染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贯彻落实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社会动员,组织落实环境卫生整治。要结合病媒生物密度监测结果,科学部署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动员各部门、单位、家庭参与蚊、鼠等病媒生物防制行动,消除病媒生物孳生的土壤。要结合《海南省开展“爱国、爱海南、爱家乡、爱家庭”卫生健康大行动工作方案》和《关于深入开展“四爱”卫生健康大行动扎实做好“登革热”防控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好大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以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医疗机构、学校、公园苗圃、花卉市场、工地、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适时组织开展控制效果评价,调整防控工作策略和措施。一旦发生登革热病例,核心区和警戒区须迅速将伊蚊密度(BI及叮咬指数)控制在安全限值以下。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加强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切实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工作进程,实现粪便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控制肠道传染病的传播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