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儋州市开出首张垃圾分类执法罚单,该市那大镇中兴农贸市场因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不到位,被责令整改后仍整改不到位,中兴农贸市场管理所被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顶格处罚5000元。

  10月1日起,儋州在原试点区域基础上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垃圾分类投放区域扩大到全市范围,中兴农贸市场管理所是该市处罚的第一家单位。

  11月9日,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到中兴农贸市场检查督促垃圾分类投放时,发现市场内的垃圾桶没有分类标识,残疾人专用厕所没有安放分类垃圾桶,楼梯口也没有安放分类垃圾桶。该支队对中兴农贸市场管理所下达了《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11月12日前整改完毕。11月13日该支队再次对中兴农贸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没有全部整改到位,依据《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依法对中兴农贸市场处罚5000元。

  10月1日以来,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检查农贸市场、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14家,督查规范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对发现问题的单位,送达6份调查(检查)通知书、9份整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