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提醒广大参保人,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将于12月30日截止,有需要的抓紧时间参保缴费,并强调提醒存款不等于缴费,参保人依然需按缴费方式进行操作来缴纳城乡医疗保险费。

  参保对象:

  1。具有本省户籍,未纳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不能足额享受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确无能力补缴的退休人员。

  2。具有本省学籍的大、中、小学校的幼儿园的在校(园)生(含港澳台及外籍大学生)。

  3。已经取得本省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省户籍非从业人员。

  4。服刑人员(包括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

  5。符合《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的其他人员。

  集中参保缴费时间: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逾期原则上不再征收)、缴费标准:28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