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寒假期间校外培训监管,严防校外培训旧态重演,进一步巩固“双减”工作成效。

  通知要求,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建立分片包干制度,综合运用明察暗访方式,对辖区内所有线下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定期或不定期巡查,严查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资质、教师资质、收费价格标准和预收费监管账户等信息公示公开落实情况,以及《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执行情况和预收费监管政策落实情况。

  各市县(区)要用好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严查校外培训隐形变异行为,严厉打击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研学”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的行为。同时,严防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班;严防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严防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问题发生。

  通知强调,各市县(区)要进一步公布和宣传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信息,畅通线索获取渠道,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主动性;要壮大监督力量,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社区群众等作为社会监督员,丰富线索获取来源。同时,对举报线索要认真核查、加快办理、及时反馈,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治理的合力;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要严惩重罚。

  通知明确,各市县(区)对证照不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要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从严处罚;对证照齐全但违规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提出立整立改要求,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直至吊销办学许可。此外,要定期更新黑白名单,将违规校外培训机构纳入黑名单,让违规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省教育厅将联合网信等相关部门,建立技术与人工相结合、全网全时段巡查与重点监看相结合的监测机制,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和学前阶段线上培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