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社保局获悉,冒领养老金现象日趋严重,从全省养老金冒领情况报表统计的情况来看,2012年全省共查处冒领养老金843人,追回冒领金额305万元;2013年全省共查处冒领养老金1681人,追回冒领金额803万元;冒领人数较上年度增长99%,冒领金额较上年度增长163%。相关负责人强调,“骗保”纳入了刑法,类似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从全省养老金冒领情况报表统计的情况来看,2012年全省共查处冒领养老金843人,追回冒领金额305万元;2013年全省共查处冒领养老金1681人,追回冒领金额803万元;冒领人数较上年度增长99%,冒领金额较上年度增长163%。
对此,省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4年4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的公告,明确了骗取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属于诈骗公私财物行为。(记者袁兰通讯员贺振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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