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省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单独夫妇有约9627对,截至7月10日,全省提出再生育申请的单独夫妇36对,获准的有17对。这是记者11日从省卫计委了解到的消息。
经测算,海南省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已生育一个孩子的城镇人口夫妇有9627对,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我省每年新增生育人口3000人左右,总量不大,对我省教育、卫生、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不会造成大的压力,既符合海南人口发展规律,也顺应了群众的期待。来自省卫计委政策法规处的统计数字显示:自6月1日,我省单独两孩政策落地实施后,截至7月10日,全省提出再生育申请的单独夫妇共36对,目前已有17对获批准。
省卫计委负责人表示,单独两孩政策为长期政策,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条件、有两孩生育意愿的夫妻应该根据自己的居住条件、工作情况及其他方面的条件,选择一个更合适生育的时间安排迎接自己的小宝宝。
据悉,符合“单独二孩”再生育政策的夫妻双方,需准备以下10项证明材料:1、双方户口本;2、双方身份证;3、结婚证;4、单方父母独生子女光荣证;5;一孩生育服务证或户口本;6、一孩出生证;7、夫妇双方公示回执单;8、家庭人口信息卡(一卡一户);9、(独生子女)方户父母县级户籍地出具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明;10、女方2张1寸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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