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林员疏忽大意,只沿着小路巡查或者到山顶眺望有无人盗伐树林,结果造成国家级重点公益林被滥伐18.7亩的后果。11月14日,南海网记者获悉,五指山法院对这一玩忽职守的护林员王某锋作出一审判决。
王某锋,黎族,初中文化,2007年2月开始,担任五指山市毛阳镇专职护林员至今。作为一名护林员,王某锋的职责是,定期(每月不少于22个工作日)巡护责任林区,认真巡山并填写出勤记录,制止破坏森林的行为,并对其责任林区内的各种危害森林资源的行为及时报告辖区林业站和林业主管部门。
然而作为专职的护林员,王某锋却不正确履行职责,未能定期巡护其管护的责任林区并如实记载巡护情况。在巡查位于五指山市毛阳镇章子岭公益林区(国家级重点公益林)时,他“天真”的以为张贴了“禁砍”标语后,就不会有人再砍树了,于是只沿着小路巡查或者到山顶眺望便止,未继续深入公益林区巡查,导致其管护的国家重点公益林在2013年4月底至2013年5月初期间,被五指山市毛阳镇牙力村委会青年农场的王某清(已判刑)、王某安(已判刑)等人砍伐了十余天,造成国家级重点公益林被滥伐18.7亩,活立木蓄积量达49.189立方米。
五指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锋身为专职护林员,在其管护的国家重点公益林区,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其管护的国有特种用途林被砍伐49.189立方米,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王某锋获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