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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海南廉政网消息,海南省财政厅农业处副处长、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处长谢平违反财经纪律,借公款长期不还,近日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

  2007年至2010年,谢平因公累计借款61万元,尽管单位领导及机关服务中心多次催促,但其均以发票丢失为由不办理报销冲账,直至2010年5

  月才以现金还款。2011年,谢平再次因公借款40万元,直至2013年10月才以现金清偿借款。

  近日,海南省财政厅党组和厅务会议决定,给予谢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