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扩大,新增三亚、文昌、海口琼山区

  日前,海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海南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去年琼海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到三亚、文昌和海口市琼山区开展试点,为“舌尖上的安全”增添另一道屏障。

  2014年12月以来,琼海率先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地方性试点,目前已投保单位有47个,保费收入约22.8万元,提供1.59亿元的风险保障。

  2015年-2016年试点区域范围为三亚、琼海、文昌和海口琼山区,重点参保对象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饮料、食用油、椰子制品、糕点等)、食品经营企业(大中型超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餐饮单位(学校食堂、集体聚餐提供者、旅游餐饮单位、特大型及大型餐饮单位)及其他有保障需要的企业。至2018年底,初步建立起覆盖全省各市县,涵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及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体系。

  海南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开展试点工作,有利于消费者及时借助保险理赔解决食品安全责任纠纷、保护合法权益;提高生产经营者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转移风险、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优化政府监管方式,弥补因力量不足形成的监管漏洞,解决政府赔不了、赔不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