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儋州市纪委监察局对光村镇党委委员兼武装部部长黄建华(分管民政、武装)、光村镇政府民政助理员陈汉雄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2011年至2014年,黄建华、陈汉雄在负责民政工作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309名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享受低保待遇,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已构成违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儋州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决定给予黄建华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陈汉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光村镇政府给予陈汉雄记过处分;追回违规领取低保金39545元已上缴国库。(儋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