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离异父亲再娶后过世

  15岁少女告后母争遗产

  6月16日下午,海口龙华区法院第四法庭,刘玉燕与徐红梅相对而坐。刘玉燕是作为15岁女儿洪甜甜代理人的身份,将前夫洪文斌的妻子徐红梅起诉到法院。2014年12月,洪文斌过世。因为洪文斌名下的股份、养老金、抚恤金等问题,他的两任妻子在法庭上对峙。

  因遗产继承分歧太大

  15岁少女状告后母

  洪文斌原是海口一家国有烟酒公司的职工。后来,该企业改制,洪文斌通过花钱购买及买断工龄等,拥有了该公司的部分股份。洪文斌的父亲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去世,母亲在2013年离开人世。洪文斌生前有两段婚姻,前妻刘玉燕是在上世纪90年代与其结婚。2000年,洪文斌与刘玉燕生育了女儿甜甜。甜甜8岁的时候,因为夫妻感情不太好,刘玉燕向海口龙华区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刘玉燕与洪文斌离婚,甜甜由刘玉燕阜阳,洪文斌每个月支付800元抚养费。

  “法院判决后,他一直没有给过抚养费。”刘玉燕说,经过洪文斌家人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洪文斌答应给抚养费,还让她办了一张卡,“我也把账号给了他,但卡是张空卡”。2014年10月,洪文斌在海口一家医院去世。洪文斌的丧事办了之后,刘玉燕曾代表女儿甜甜,与洪文斌的现任妻子徐红梅商量洪文斌遗产继承的问题。但因为双方分歧太大,未能协商一致。今年上半年,甜甜将后母告到法庭,要求分割洪文斌名下烟酒公司的股份,从遗产中支付6万余元的抚养费,以及分割洪文斌的养老金、抚恤金等等。

  两任妻子法庭对峙

  法院将组织双方调解

  徐红梅今年30多岁,她是在2012年的时候与离异的洪文斌登记结婚的。婚后,两人没有生育子女。“洪文斌身体不太好,常去医院,但他对于自己唯一的女儿却是疼爱有加的,每个月都给生活费”,徐红梅否认洪文斌没有给甜甜抚养费的事实。同时,对于洪文斌名下股份、养老金、抚恤金等的归属及分割,徐红梅和洪甜甜一方也是颇有争执。

  刘玉燕称,洪文斌名下有8%的烟酒公司的股份,这是她与洪文斌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但在法院判决离婚时遗漏了,如今应该把属于她的4%进行分割,剩余的4%股份,洪文斌的养老金、抚恤金等,都应该由甜甜和徐红梅平分。徐红梅提出,洪文斌拥有的股份不到8%,且刘玉燕在2008年时已经放弃了对夫妻共有股份的分割,这些股权应该是洪文斌的个人财产,而养老金等则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在剔除属于她的一部分之后,再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