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牌号闹“乌龙” 新房被邻居装修入住

  定安一小区10余住户门牌号出错,女业主告邻居“还房”

  南国都市报7月4日讯(记者王忠新)阮晓月在定安买了一套房,可当她准备进行装修的时候却发现这套房子已经有人住进去了。而这人,还是她对门的邻居周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门牌号“张冠李戴”

  对面邻居的房屋被错调

  阮晓月来自内地,她在海南定安买了一套房屋。因为阮晓月一直不在海南,2011年交房后,房屋便一直空置着,也没装修。2013年10月底,阮晓月突然接到物业公司的电话,说因为开发商挂错门牌号,她的房子被错误交付给了对面邻居,而邻居早在2012年就对该房进行装修,并已入住。

  怎么会闹出这样的乌龙呢?原来,阮晓月与周晴先后于2010年上半年买下该小区的房屋,两人买的房屋面积、户型完全一致,只是一个在左边,一个在右边。2011年,周晴到现场接收房屋。因为开发商对房屋挂牌时错误地将阮晓月买的01号房屋挂牌成了02号房屋。就这样,01号房屋错误地交付给了周晴。2012年年初,周晴对房屋进行装修,“花了4万余元”。

  房屋的房产证下来了,周晴拿到一看,发现不对了,怎么跟自己实际居住的房屋不一样呢?这时,小区其他住户也反映出现了房屋错误交付的问题。一统计,竟然有10多户。后来,经过协商,大部分都调换清楚。但是,2013年年底,物业通知阮晓月这件事情之后,阮晓月赶到海南定安协商,但未果。

  法院判决返还已装修房屋

  错调责任在开发商

  因协商不下,2014年,阮晓月将周晴、物业公司一起起诉到了定安法院,要求周晴返还自己的房屋,恢复原状,并和物业公司一起赔偿自己的租金、差旅、误工等损失,共计7万余元。

  物业公司认为造成房屋错调装修的原因在于开发商,是开发商把门牌安装错了才导致了这事情的发生,而周晴在签订合同时看过平面图,交收房屋时看到房屋,没有发现,也存在一定过错,而他们作为物业公司,没有任何过错,不应对此承担责任。此外,该公司也认为,阮晓月的各项赔偿没有根据。

  周晴没有到庭,但其提交书面答辩称,她在这件事上本身没有过错,交房时,是由于开发商的过错才知道房屋对调交付,开发商依法该承担民事责任。

  定安法院认为,根据阮晓月、周晴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阮晓月取得了涉案01号房屋的合法使用权,周晴应该返还房屋。阮晓月要求将房屋恢复原状,但导致房屋错误交叉交付的责任在开发商,物业公司和周晴都没有责任,因此,阮晓月的诉讼请求没有获得支持。

  近日,定安法院作出判决,周晴将房屋返还给阮晓月,驳回阮晓月其他诉讼请求。

  (文中人物为化名)

  律师说法

  开发商需担责业主可理赔

  阮晓月在诉状中提到,她因为房屋错调一事损失了租金、误工费、差旅费等共计7万余元,周晴也称自己给房屋装修花了4万余元,在这起房屋错误交付的乌龙中,她们均没有责任,那么,他们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对此,海南大兴天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冯桦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在交房时有义务向业主交付房屋的全套资料和钥匙,由于开发商的疏忽,挂错门牌号,交错房,导致业主认识错误,并对房屋进行装修,是开发商在工作中的重大过错,应负全部责任。

  冯桦表示,交错房屋是开发商的过错导致的,并且给阮晓月和周晴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损失,那么,阮晓月和周晴可以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据,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