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文昌市纪委对昌洒镇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潘雄,昌洒镇原副镇长陈革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2011年10月,潘雄在担任昌洒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国土工作期间,陈革在担任昌洒镇副镇长分管农业工作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不符合建设要求的瓜菜大棚作出虚假意见,导致国家瓜菜大棚补贴资金被骗取,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潘雄、陈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2014年10月,潘雄、陈革分别被文昌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年。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文昌市纪委、市监察局审议并报文昌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潘雄、陈革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文昌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