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海南省已完成省级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审查及编制工作,“两个清单”即将向社会正式公布,海南行政审批制度继续向纵深推进。

  “政府部门能干什么,应该干什么,以后都将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上进行硬性规定。”海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静表示。

  海南省积极而富有成效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今年上半年,已完成了第十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由442项减少为358项,精简率达20%。海南省委、省政府要求尽快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王静介绍,在形成“两个清单”的过程中,海南建立了由省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省编办、省法制办组成联合会审组全程参与的“三方联合会审”制度,对各单位的清单逐个进行联合审核,并通过联合会审会议逐个单位面对面、一对一地反馈在审核过程中提出的意见,现场回答相关质询,现场解决清单中存在的问题,并最终形成一致意见。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须公开透明,必须坚持‘开门搞改革’。”王静介绍,各单位“清单”经“三方联合会审”后在政府网站上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并组织召开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专家学者座谈会,让他们从企业和老百姓角度出发,就哪些单位的哪些权力该取消或者该下放等充分发表看法。

  “审批事项还是过多”“政府的中介机构垄断问题比较突出”“需防止事中事后监督的项目变相成为各种检查,增加基层负担”“土地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某些环节有待改进”……在听取各界意见基础上,海南初步形成的权力清单涉及42个省级部门,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10张清单。各部门报送权力事项5137项,会审后拟取消355项、下放2383项、合并减少254项,共调整2992项,拟保留2145项。拟保留的事项不到一半。

  责任清单涉及48个省级部门,包括主要职责、权力边界、事中事后监管、公共服务事项等内容。各部门责任清单共计1412项。

  王静说,“权力清单”依法确定了各部门的行政职权,明确部门该做什么,清单之外不允许行使职权,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这将对政府部门的不作为实行有效监督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