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警帽(左)与警帽(右)(南海网记者高鹏摄)仿警帽(左)与警帽(右)(南海网记者高鹏摄)
穿警服的民警(左)与穿仿警服的保安员(右)(南海网记者高鹏摄)穿警服的民警(左)与穿仿警服的保安员(右)(南海网记者高鹏摄)

  南海网海口7月13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高鹏)近期,海口市保安员穿着仿人民警察制式服装现象较为突出,造成社会公众视觉混淆,严重影响了人民警察的形象和正常警务活动,为进一步加强保安员的着装管理,切实维护人民警察制式服装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的规定,海口警方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保安员着装问题进行全面的专项整治行动。

  7月13日上午,南海网记者跟随海口警方来到了国贸路的美银大厦,大门处的保安员穿着与警服相似颜色的上衣和裤子,而且保安员戴的帽子也与警帽相似。保安员称,他们穿的制服是(物业)公司发的,不愿接受采访。记者随后跟随警方来到海秀路的龙泉花园酒店,这里的保安员同样身着与警服相似的制服,该保安员称,制服是公司发的,自己不知道这是仿警服,该酒店大概有7、8名保安员都穿这样的制服,估计快1年了。南海网记者了解到,当天,美银大厦共有3名保安员、龙泉花园酒店4名保安员穿着仿警服。

  海口警方相关负责人说,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清理整顿保安员乱着警服、仿警服以及佩戴警用标志、仿警标志等突出问题,实现保安员着装规范。对保安员乱着警服、仿警服和使用警用标志、仿警标志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追查非法生产、销售仿警服和仿警标志的窝点,对生产、销售仿警服和仿警标志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打击。举报电话:31652311。

  据了解,此次保安员着装整治工作,共出动警力2203人次,抽查保安从业单位720家,查处126家,没收仿警服61套仿警标志61副。2012年,海口警方对南大桥下2家销售仿警服仿警用标志的商场进行了查处,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法律依据:

  1、对保安员着警服和使用警用标志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2、对保安员着仿警服和使用仿警标志的行为,依照《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3、对生产、销售仿警服装和仿警标志的,依照《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