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机票改签”短信“勾走”她31万多元
南国都市报8月31日讯(记者何慧蓉通讯员杨翘名林叶郑彩娟)去年“五一节”前夕,准备好好出去玩的符女士突然接到一条机票需要改签的短信。接着,她拨通了以400开头的“航空公司”电话。再接着,她被骗走了31多万元。
骗走符女士钱的是两名儋州青年,于伟健(男,现年24岁)与张新鹏(男,现年24岁,)。于伟健与张新鹏经过预谋,通过电脑向航班预定客户的手机发送虚假航班变动提示短信,欲以改签或退票为由设法骗取钱财。符女士收到了于伟健等人发送的航班变动信息,信以为真的她拨打了短信所留的“400”开头的所谓航空公司客服电话,就这样踏进了圈套。一开始,于伟健说改签机票只要支付5元钱的手续费,并提供转账代码456789(于伟健所设)就可以得到补偿。“5块钱不多”,怀着这样的想法,符女士来到银行ATM机前,给于伟健提供的户名为“于志杰”的账户转账5元。由于未发现转账代码,符女士被于伟健蒙骗,将45678.9元转入“于志杰”账户。钱到账后,于伟健就叫张新鹏拿着银行卡到银行取出4.5万元。
同日下午5点多钟,符女士发现账户内4.5万余元被转走后,再次通过电话联系于伟健退钱。于伟健又以退钱需要网银操作为由,诱骗符女士操作网银将自己账户里的270666元转入另一账户。转账成功后,于伟健将其中20万元转入多个银行账户,并花1万元雇佣他人为自己取款。2014年6月19日,公安机关将于伟健、张新鹏抓获,并冻结了涉案“于志杰”账户内存款6.5万余元。
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于伟健、张新鹏诈骗受害人钱款316349.9元,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故判处于伟健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7000元;判处张新鹏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00元,冻结的6.5万余元返还给受害人符女士,诈骗所得其余赃款继续追缴。(涉案人物为化名)
符女士被骗经过
1、收到“机票改签”短信
2、拨通短信上以400开头的“航空公司”电话
3、骗子称办理改签手续需交5块钱,提供转账代码456789
4、符女士去ATM机转账,被蒙骗,将45678.9元转入骗子提供的账号
5、联系对方退钱,又被对方诱骗,将卡中的270666元转走
检察官提醒:
收到“退改签”短信记得直接联系航空公司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林叶提示,市民朋友购票时应选择正规的航空公司网站、在线旅游网站或代理商网站,并牢记这些网站的域名,尽量避免使用通用搜索引擎打开陌生的票务网站。购票后,要注意防范虚假短信、虚假电话等诈骗。在收到有关“退改签”的短信后,一定要认真冷静地核实来源,查询短信中的客服电话是否与航空公司官方网站公布的客服号码一致,也可直接与航空公司客服电话联系,核实确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或者到航空公司官方网站查询航班信息。
林叶提醒,切勿拨打短信中提供的陌生号码,不要轻易泄露银行卡信息,更不要随意将资金转入陌生账户。万一不慎被骗,应该立即报警,保留短信、电话的通信记录和相关交易凭证,作为以后追回款项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