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机曾某强光脚开车(陈女士供图)公交司机曾某强光脚开车(陈女士供图)

  本报讯 “车上坐满人,他竟光着脚开车。”近日,海口市民陈女士向本报反映称,她前几天乘坐44路公交车时,发现司机竟光脚开车。陈女士认为该公交司机的行为既不文明又不安全。“这一路我捏着一把汗,满车的乘客,万一他刹车时脚底打滑,后果不堪设想。”陈女士希望公交公司能查处此种不文明且有安全隐患的驾驶行为。

  市民反映:公交车内坐满乘客,司机竟光脚开车

  陈女士介绍,9月12日晚9时许,她在乘坐44路公交车时发现司机竟光着脚开车。“我从南亚广场站上车,到琼山旅社站下车,整整10个站点的路程,大约走20分钟,他的鞋子放在旁边,一直没穿上。”陈女士说,该名男司机四五十岁,当时车上放着音乐,他边开车边跟着哼唱。

  “空调温度调得很低,不算热,不知他为何光着脚。”陈女士介绍,当时车上坐满了人,还有几名乘客站着,她心里捏着一把汗。陈女士偷偷拍下司机的照片和车牌号,希望通过本报曝光该司机既不文明又存在安全隐患的驾驶行为。

  记者从陈女士提供的照片中看到,该司机留着平头,穿着浅灰色T恤和深蓝色运动裤,光着脚。

  公司:司机承认光脚开车,已对其进行处罚

  昨日上午,记者向海口耀兴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经理李国安反映情况,他根据陈女士提供的照片和车牌号,找到当事司机曾某强核实了解情况。曾某强称,当晚由于他脚趾头受伤,不宜穿鞋,才光着脚开车。

  李国安表示,作为公交车驾驶员,光脚开车不文明且存在安全隐患,公司明令禁止司机光脚开车。昨日,公司已对曾某强的违规行为在全公司进行通报并决定对其作出处罚:停岗学习一天,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责令其做出深刻检查,罚款100元,并将其违规行为计入个人年终考核。

  交警部门:司机不得赤脚、穿高跟鞋开车

  昨日,记者随机调查发现,部分私家车主有穿拖鞋、高跟鞋开车的行为。“天太热,穿拖鞋开车很正常啊。”市民刘先生表示,自己经常穿人字拖开车。当记者询问其是否知道穿拖鞋开车存在安全隐患时,刘先生不以为然。“能有什么事,我经常这样,从没出过事。”

  “有一次穿高跟鞋开车,踩刹车踩不到底,结果刮到前面的车。”王女士说。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得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其中包括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等开车。该负责人表示,一旦驾驶员有以上行为,轻者被警告,重者将给予罚款50元并扣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