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下午,南海网记者从海口市“双创”工作领导小组第7次全体会议上获悉,海口将规划建设统一的社会诚信体系。

  记者在会议上了解到,目前海口市尚未建成全市统一的社会诚信体系,因缺乏必要的立法支撑,没有现行有效的专门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予以制度保障,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关键内容尚未明确。

  尚未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相关的信用监管工作由各相关部门,如市中院、工商、住建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依托的信息平台多为本部门的自建平台,或者本系统内部的国家或省级部门的信用平台,相互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信息联通机制,缺乏统一的信用信息征集、交换、评级标准。同时,还缺乏有效的失信惩戒手段。

  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省文明委最近印发的《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意见》要求,一个较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应当满足5点基本要求,1、建议全市统一的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信息平台;2、出台社会信用基础性规章制度;3、建立信用信息标准体系;4、健全信用监管体制和失信惩戒机制;5、形成完善的信用服务市场体系。

  因此,海口市要建成统一的社会诚信体系,不仅是出台一部关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地方立法,还需要由专门的部门或机构牵头搭建全市统一征信标准的信用信息平台,整合各部门的信用信息,协调各行政事业单位、金融机构、行业组织和司法机关,建立完善且可操作性强的信用征集、交换、运用、评级、服务、监管和失信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