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曾多次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

  据田丽介绍,她诉请法院判决解除她与王成的婚姻关系,并希望法院判决女儿和儿子都由王成抚养,并由王成赔偿她精神抚慰金5万元。

  “如果法院判决我们离婚,我一个人无法承担两个小孩的抚养费。”王成说,他身体残疾,每个月靠农场的补助才能勉强生活。“我独自一人养不起两个孩子。”王成表示,如果两个小孩判给他抚养,田丽必须每个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至于田丽提出的5万元精神抚慰金,王成说他不同意,他指责李丽没有履行过抚养孩子的义务,两个孩子一直都是他父母和哥嫂抚养的。

  法院审理查明,王成婚后每年对田丽都有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且自2014年7月起双方分居至今。田丽目前从事餐厅服务员工作,月收入1100多元,王成每月收入500多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成表示对抚养两个小孩没有异议。

  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

  法院认为,婚姻应以感情为基础。王成和田丽认识三个月便登记结婚,结婚时缺乏感情基础,婚后王成每年对田丽实施家庭暴力,可见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考虑到,王成对于抚养两个孩子没有异议,针对王成的收入状况及儋州市当前的消费现状,酌定田丽每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对于田丽提出的精神抚慰金,法院表示,针对王成的家暴行为,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田丽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考虑到王成对她的伤害未造成严重后果,且王成收入微薄,还需要抚养两个小孩,故对田丽主张的精神抚慰金不予支持。

  今年5月21日,儋州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一、准许原告田丽与被告王成离婚;二、婚生女儿王晓蓉、婚生儿子王晓磊由被告王成负责抚养,原告田丽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向被告支付两个小孩抚养费各250元至他们满十八周岁止;三、驳回原告田丽的其他诉讼请求。

  (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