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放在大厦停车点丢了”

  男子:收费看管的物业有责任;物业:被盗车停放的地方不属于看管范围

  □记者 畅凯

  本报讯 海口市民小吴反映,9月15日下午5时许,他像往常一样将电动车停放在海口国贸经典大厦旁边,晚上11时取车时发现车不见了。之前他多次在此处停放电动车,取车时该大厦物业保安都会收费。因此,小吴向物业讨说法,物业方面表示,小吴停放电动车的地方属于公共区域,不属于物业看管范围,并且停车不收停车费。目前,辖区海口金贸派出所已介入调查。

  “当日下午5时许,我把电动车停在经典大厦车棚旁的停车点,晚上11时取车时发现电动车不见了,经查询监控发现,当晚8时40分许电动车被人偷走了。”小吴说,该大厦物业要对他丢失的电动车负责,他之前经常在此处停放电动车,每次取车时,该大厦的保安都会前来收停车费,过夜要3元,白天要1元。现在车丢了,找他们讨说法却遭拒绝。小吴称,以前他停车,保安都不给收费凭证以及看管车辆的卡片,所以这次电动车被偷,他没有证据证明和该大厦物业有关。

  随后,记者向经典大厦物业经理许经理核实,他称小吴电动车被偷是事实,但是小吴停车的停车点不属于他们物业的看管范围,而是属于公共区域,旁边的告示牌已明确告知。停放在车棚的车辆是由保安看管的,而且会有看车卡片以及收费凭证。许经理表示,他们有监控录像证明小吴停放电动车的地方不属于物业管理范围。

  昨日下午,对于许经理的说法,小吴表示不赞同。他称,告示牌是在他电动车丢失后才挂上去的,之前停放车辆,保安都收费,电动车丢了之后,物业就推卸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