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经济补偿金未果

  求助劳动监察部门

  采访中,一名员工表示,美食城关停后,还没有支付他们10多天的工资,也没有发放经济补偿金。还有个别员工反映,除了没有发放工资,美食城也没有给他们购买五项保险。多次协商不下来,他们只好求助劳动监察部门。

  10月12日下午,海口市琼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及时到现场调解。据该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员工反映的问题还要进一步核实。

  美食城林姓负责人表示,并未拖欠员工工资,只是员工没有去领取,对于员工反映的补偿金和社保等问题,他们会配合劳动监察部门,按照该部门要求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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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记者洪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