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由于检察机关对上述案件审查后认为物价部门对刘某车辆毁坏认定不合理,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要求请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对宝马X6车的后盖是“完全毁坏”还是“部分毁坏”,出具质量技术检测报告或专业意见,并由物价部门在质量技术检测报告或专业意见的基础上作出物价鉴定。

  根据澄迈县检察院补充侦查的要求,公安机关再次委托宝翔行4S店出具了专业意见书,澄迈县价格认定中心依据宝翔行4S店出具的专业意见书,重新做了毁坏鉴定,认定毁坏价格为2560元。随后,澄迈县公安局又委托省价格认定中心,对县价格认定中心做出的价格鉴定做出复核,认定越野车后盖损坏价格为2560元。

  同一事件,同一鉴定机构、同一家4S店的两次价格鉴定,为何相差上万元呢?经记者调查证实,前者是车辆后盖全部更换的价格,后者为部分损坏的鉴定价格。

  9月25日,检察机关依据澄迈县价格认定中心的价格认定,对黄某做出变更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的决定;10月15日,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黄某涉嫌毁坏财物案不起诉。

  针对黄某为此已被刑事拘留4个多月的问题,陈波副局长表示:公安机关的行为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规定的合法执法行为,当事人如有异议可依照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提请执法监督。

  (南海网澄迈10月20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姜飞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