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4点

  2月1日凌晨

  公安民警在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某宾馆将周某玉抓获并解救吴某武、吴某娜,当场缴获周某玉随身携带的手机1部以及周某玉等人所扣留被害人的手机1部、戒指6枚、手镯1个。

  为索债伙同他人

  立案后,美兰区法院先后两次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初至2012年底,周某玉多次共借给被害人吴某武共计7万元,但之后吴某武一直未还钱给周某玉。2014年底,周某玉找来杜某某,杜某某声称想购买吴某武的房子,以便让吴某武通过卖房还清周某玉的钱。2015年1月30日13时许,杜某某约吴某武到海口市美兰区白龙路某酒店谈买房事宜,吴某武便带其妻子高某芳、女儿吴某娜到该酒店。奇怪的是,杜某某将吴某武一家人带至酒店四楼一包厢后不久便离开。随后,周某玉带着“高成”、“阿弟”等数名男子(身份信息不详,均在逃)进入包厢将吴某武一家三口控制,并胁迫吴某武当场写下一张79000元的欠条给周某玉。

  拿到欠条后,周某玉离开包厢到该酒店六楼休息,“高成”等人继续胁迫吴某武等人还钱,迫使吴某武一家三口交出手机1部、戒指6枚、手镯1个,拿走被害人的手提包内现金2000元、银行卡等财物,逼迫被害人说出银行卡密码,并持高某芳的银行卡到银行取走20000元人民币。

  妻子被放走去筹款 报警救丈夫女儿

  当天晚上10时许,周某玉又将高某芳放走让其出去筹钱。2015年1月31日9时许,周某玉下楼与“高成”等人汇合,继续控制吴某武及其女儿吴某娜在海口市五公祠、白龙路、海秀路等地活动,后又带吴某武父女至美兰区蓝天路某宾馆210房继续拘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