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住房租赁补贴按季发放

  《通知》明确,人才公寓、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由个人通过单位统一进行申请。

  住房租赁补贴每季度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首批住房租赁补贴于2018年10月开始接受申请;购房补贴每年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首批购房补贴于2019年1月开始接受申请,按上一年度实际缴纳个税或社保月份一次性进行补贴。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最多累计发放36个月,须在人才引进之日起5年内申请领取完毕。

  申请购房补贴的,凭2018年5月13日后新购买的住房(包括共有产权住房、限售商品住房、商品住宅等)提出申请,不得凭2018年5月13日前在海南已购买的住房提出申请。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的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限售商品住房。上述省属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纳入人才公寓、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保障范围。

  原标题:根据海南省《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的指导标准 三亚将制定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来源:三亚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