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省相继发生3起导致人员伤亡的生产安全事故。这是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今天发出的近期生产安全事故通报。
5月11日凌晨1时,中鑫海六号船在洋浦经济开发区金海码头4号泊位作业,发生一起1名船员坠海死亡事故。
5月13日,洋浦经济开发区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公有限司汽油成品罐区T4110罐(空罐)区,3名工人在进行清罐检修作业过程中,罐顶局部塌陷,造成3人高处滑落,导致1名工人死亡,2名工人受伤。
5月14日,儋州市那大镇水榭丹堤3期住宅工地进行横向穿过路面下方铺设地下管道挖掘作业时,发生混凝土路面坍塌,造成2名工人胸腹部被埋压死亡。
省安委办指出,上述3起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混乱,违规违章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缺失等问题。
特别是儋州市“5.14”坍塌事故引起了省领导的高度关注,副省长范华平作出重要指示:请儋州市政府妥善处理死者善后,查明事故原因,依法处理责任人。省住建、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施工安全检查,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针对上述3起事故,省安委办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目前我省正在加快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任务艰巨,各市县要清醒认识安全生产特别是各类作业施工领域近期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到作业施工的高风险性和复杂性。为此,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各类作业施工安全工作的执法检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遏制我省各类作业施工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事故调查,落实责任追究。儋州市政府和洋浦经济开发区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有关调查处理情况请及时向省安委办报告。
三、突出监管重点,加强各类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各市县要认真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加强各类作业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四、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宣传培训。各市县要坚持把隐患当作事故对待、把小事故当作大事故对待、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事故对待,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原因,深刻吸取教训,开展警示教育。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和“应急演练周”等活动,采用多种方式,深入企业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风险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