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李兴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6月5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18年《海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主要说了这些问题。

  中央环保督察问责300人

  截至2018年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海南的4个方面56个问题293项具体整改任务,已基本达到整改目标时序进度要求,2018年底前应完成的188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147项,其余41项整改任务正在加快推进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交办的2358件信访件已完成整改2295件,完成率97.33%,责令整改1803家单位,立案处罚653家,罚款金额4028.52万元,约谈522人,问责300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9宗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的调查问责工作已完成;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农村清扫保洁覆盖率95%以上

  认真落实《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全省完成204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166个行政村正在建设中,农村清扫保洁覆盖率95%以上。

  在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已划定禁养区291个,划定禁养区面积19069.37平方公里,禁养区内依法确需关闭或搬迁的785家养殖场(小区)已关闭或搬迁460家;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已全部颁布实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了水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实行全国最严厉农药监管制度,全面禁限65种高毒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等农药的销售和使用;指导全省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环保设施改造,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和水肥一体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