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椰林6月5日电 (记者 孙慧)海南日报记者6月5日从在陵水黎族自治县召开的海南省创建森林城市主题宣传活动上获悉,我省自2017年启动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以来,持续推进森林进城、森林围城和城市绿地系统建设,城市生态形象大为提升,目前陵水、三亚、海口、昌江、保亭、琼中、文昌等7个市县的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已取得林业主管部门批复,森林城市创建实现零突破。

  2017年9月,省委七届二次全会通过了《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提出了推进新型绿色城镇化建设,打造一批具有海绵城镇、智慧城镇特色的新型绿色城镇,鼓励市县创建森林城市、湿地城市等目标。我省各市县重视林业生态建设,着力开展植树造林和湿地保护修复行动,生态环境和城市竞争力明显改善和提升。

  在遵循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标准的基础上,我省林业部门出台了《海南省森林城市称号批准办法》,从申报创建程序、考核指标体系和检查验收办法等方面对省级森林城市、森林乡镇和森林村庄创建工作进行了规范。

  在省林业主管部门指导下,自2017年起,海口、保亭、陵水、昌江、琼中、文昌、三亚等7个市县相继申报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并获得原省林业厅的批复同意。同时,陵水申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获得国家林草局批复同意。截至目前,全省7个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市县中,陵水已完成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海口、保亭、昌江、琼中等4个市县已完成省级森林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说,虽然我省森林城市建设已经实现零的突破,但全省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进展仍然缓慢,各创建市县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