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升教育惠民水平

  (一)推动基础教育提质增效。

  支持海南实施基础教育提质工程,建设一批优质中小学。加快推进海南特教学校和资源教室建设,实施“医教结合”项目。鼓励海南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推广具有海南特色的沙滩运动、水上运动等体育项目。完善海南岛礁教育服务设施与功能,提升岛礁学校教育质量。推动其他省份加大教育对口帮扶力度,助力海南打赢教育精准脱贫攻坚战。(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

  (二)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支持海南实施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计划,加快构建政府、学校、企业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建设一批有特色、高水平的职业院校。鼓励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校企联合招生,推广现代学徒制,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技术能手与职业院校管理者、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制度,加快构建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三)探索建立海南新型资历框架体系。

  推动海南建设学分综合转换、学习成果互认互通的终身学习体系。支持海南建好开放大学。鼓励学校教育资源向社区、社会开放,扩大教育资源共享覆盖面。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培训服务,率先将外语、法律、信息技术等纳入市民素质提升计划。丰富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实施老年养护教综合项目。(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四)完善教师管理和发展机制。

  支持部属师范院校扩大海南籍公费师范生招生规模。鼓励海南创新教师管理体制,建立符合教师成长规律的管理及考评机制,优化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比例,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支持海南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专业人才培养专项基金。支持设立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五)建设海南生态教育示范区。

  整合盘活教育资源,探索共享经济发展新模式。鼓励海南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大中小学课程体系,建设一批绿色节能、自然和谐的生态教育示范学校。支持海南建立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高端智库,为自然生态系统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持。(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中央组织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