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创新教育服务业态

  (一)加快发展教育服务贸易。

  鼓励海南建设一批智慧学校和实验学校。支持从事教育咨询规划、评估认证、产品研发、技术推广等教育服务相关领域的机构落户海南,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互联网教育企业和教育服务供应商,吸引境外教育公司在海南注册离岸公司。(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

  (二)推动“教育+”跨界融合。

  围绕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推动形成教育服务、文化创意、环境保护、休闲体育等多领域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实施“教育行”计划,聚焦南海强化蓝色海洋、绿色生态、红色人文教育,建设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培育一批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开发一批经典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打造海南教育实践特色新名片。(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体育总局)

  (三)提升支持教育发展的金融服务质效。

  允许海南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开发适合教育服务特点的金融产品,满足教育行业发展的合理融资需求。支持海南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提升信息传递效率。鼓励保险机构面向学校提供保险服务,保障学校安全。(海南省人民政府、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