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海南省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并根据需要下设村级分园。省教育厅今天(27日)下发通知,发动各市县申报2015年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新建幼儿园模式分360人(12个班)、270人(9个班)和180人(6个班)三种,占地面积和园舍建筑面积要符合《海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中的要求。改扩建幼儿园的规模视具体情况确定,原则上规模控制在360人以内。
申报新建类项目的,省财政专项资金按每班最低不少于30万元、最高不超过3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市县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申报改扩建项目的,省财政专项资金按每班最低不少于15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市县申报的项目原则上1-2个。已列入2015年中央资金农村学前教育投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