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廉政网11月28日发布消息,海口市秀英区纪委日前对秀英区东山镇东升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举哲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2013年,黄举哲在担任东山镇东升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认定农村危房改造补贴对象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000元。其上述行为已构成违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海口市秀英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黄举哲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