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提供合格证、台账不全及无证销售
这三家店卖的隐形眼镜你买到了吗?
海口三家眼镜店被依法立案调查,一眼镜店被查扣1640副隐形眼镜
软性角膜接触镜(俗称“隐形眼镜”),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监管范畴,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食药监部门申请经营许可,不得无证或超范围经营,不得经营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的医疗器械,并建立健全执行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日前,海口市三家眼镜店因存在无法提供合格证、台账不全及无证销售软性角膜接触镜等违法违规行为,被食药监部门依法立案调查。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南国都市报记者 蒙健
无合格证及进销台账不齐全
两家眼镜店违规经营被查处
5月12日,海口市龙华区西庙食药监所执法人员对海口市解放路海城大厦内的一家×昌眼镜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在检查该公司销售的软性角膜接触镜以及护理液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对于所抽查的海昌之星、西武、卫康等部分批次产品,商家无法提供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同时,所销售的软性亲水接触镜及护理液进货查验记录,以及销售台账记录不齐全。
据了解,这些软性角膜接触镜的价格均在50~99元之间,由于该店涉嫌未查验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销售软性亲水性角膜接触镜,台账记录不全,执法人员现场对7瓶软性角膜接触镜产品予以暂扣处理,并对该店立案调查。
5月19日,西庙食药监所执法人员在解放路23号大楼商场一楼进行巡查,在对一家名为海口龙华精×眼镜店在销售三类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该店内所售软性接触镜的品牌进行抽查。其中被抽查的海昌、青翠、卫康等部分批次的软性角膜接触镜,商家现场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该店进货台账及销售台账不齐全。因该商家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相关批次的7瓶软性接触镜暂扣处理,并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