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严肃整治

  “虽然是集体约谈,但当时面子上还是有些挂不住”,谈及今年7月被县委主要领导集体约谈,保亭县某单位一把手至今还显得很尴尬。

  今年7月24日,针对省、县重点项目推进和公共财政预算安排项目资金支出缓慢中存在的“不干事、不担事”问题,保亭县委主要领导集体约谈全县120个单位“一把手”,强调各单位既要种好“责任田”,又要打好“主动仗”,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干事、担事”能力和水平。

  除了约谈,明查暗访、监督检查、严肃问责等也是作风专项整治重要的方式。

  今年7月13日至7月30日,海口市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机关作风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实地查证、交叉检查和个别走访等形式,深入市直机关、市直各“窗口”单位,四个区、乡镇及街道办、居委会等单位,重点对干部作风情况进行检查。据统计,检查发现违纪人员76人,涉及70个单位,并对有关情况和人员进行通报。

  为推动整治“庸懒散奢贪”问责工作深入开展,改进职能部门工作作风,解决部分干部“不想事、不担事、不干事、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今年7月15日,三亚市出台了《机关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方案》,将抽调人员,对机关作风建设进行明察活动。

  近期,针对国务院第二次大督查通报我省部分重点项目推进缓慢问题,省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进行核查,提出处理意见,对其中确因在审批、决策和监督等政策执行过程中懒政怠政、失察失职渎职等不作为、慢作为原因导致项目推进缓慢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面对不干事、不担事违纪违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铁面执纪,坚决查处,严肃问责。”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

  今年6月3日,海南廉政网刊载了一条“三亚市崖州区梅东村党总支书记孙有波被处分”的案件。该案中,作为村党总支书记的孙有波对他人多处占用基本农田搭建铁皮棚不制止,也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并且妨碍执法人员执法,致使拆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最终受到撤销村党总支书记职务的处分。又如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副调研员王海红在受理海南某学院申请学费标准调整过程中,不认真履职,作风拖拉,态度生硬,刁难服务对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今年3月,省纪委对查处的八起“不干事、不担事”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向全社会释放了坚决整治“为官不为”突出问题的强烈信号。

  全省通过一系列的举措,让“当太平官、混事官”、“为官不为”的干部受到警醒,自我反省,让“创业、敢于担当”,“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等思想观念凝聚成干事创业满满的正能量,在全省上下得到广泛的认同和传递。

  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

  “制度才能管长远。海南省在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中,既解决当下问题,又注重长远规划。深入分析把握特点规律,将工作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形成规章制度。”省纪委监察厅有关负责人说。

  今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启动对庸政懒政怠政行为行政问责工作的通知》,明确对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出台政策不力,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等“不干事、不担事”突出问题,要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海南省“庸懒散奢贪”行为问责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7月2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为全省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提供坚强有力纪律和组织保障的通知》,明确要求全省共产党员、各级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自觉做到“六个不准”,对负有整治违法建筑职责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敷衍塞责,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导致整治工作进展缓慢、任务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以确保省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部署的实现。

  各市县也是积极行动,出台相关制度措施。今年8月5日,澄迈县系统总结了整治工作中的经验成效,出台了《澄迈县行政问责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工作,或者损害公共利益或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政行为都将进行责任追究。

  针对重点项目推进、打击违建工作中存在的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今年7月31日,万宁市出台了《万宁市整治庸懒散奢贪推进重点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对重点项目推进、打击违建等重点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进行问责。

  作风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制度建设也不可能一步到位。海南将在作风建设过程中,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继续以制度促规范,建立健全“为官有为”常态化的长效机制,着力营造海南风清气正、干事担当的政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