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陵水县纪委调查,黎翔在任三才派出所户籍民警期间,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4户19人办理了陵水县三才镇虚假户籍。其行为已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陵水县纪委监察局审议,决定给予黎翔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另据报道,虚假户籍取消事宜由相关部门正在办理当中。

  经临高县纪委调查,2009年2月至2013年10月,劳国继利用担任博厚镇博北小学校长的职务便利,未通过学校法定账户,私自管理学校收取的场地租金和电费55742.4元,并将其中的2888.4元占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违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临高县纪委审议,决定给予劳国继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临高县教育局给予劳国继行政记过处分。